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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6

悲情人物

     菲尔普斯拿了他的第七块金牌,0.01秒的差距,最后那双臂一划气得塞尔维亚当时就提出申诉。
     眼看着菲尔普斯离他“8块金牌”的战前狂言只有一步之遥,一到游泳全世界都盯着这条水中大鱼看,游泳项目的金牌就只差事先把他的名字刻在上面了。百度里有他专门的贴吧,创建才两个周,帖子数目已经两百来页。幼齿们痛苦地说“菲菲有女友了”。
     可是我对他不知为什么喜欢不起来。他当然努力,有菲迷说:“一想起他为成功怎样的努力,就揪心。”但是努力到让人揪心的不止他一个。有人说,他7年时间只有5天没下水。但这对于任何一个参加奥运会的游泳和跳水运动员来说都是常态,算不得惊世骇俗。荣誉对于他来说,只是奖牌数量的更迭。
 
     我想我对于菲尔普斯的不喜欢和我小时候的心态就有关系。
     大概每个学校,每个班级都有这样的人:不用功,但极其聪明。他们绝对不比你认真,但每次考试完了,他们总是拿高分,更恶心的是这样的人特别喜欢满教室的嚷嚷,说自己要是那道选择题如果不把加号看成减号的话就得满分了云云,然后还装模作样的轻轻扇自己一个巴掌。
     高一时班里有个极其聪明的女生,某一次她在作文里写道:每一次蟾宫折桂,看到其他人那样辛苦努力的样子,心里总是很不忍。她这话说的没什么毛病,但让人怎么听怎么不舒服,几乎有一种公主看着百姓喝稀饭的那种封建阶级之间的同情。
     他们的懊恼和不忍中充满了优越感和轻蔑,我非常不喜欢这种人。
 
     和拿着银牌在观众掌声中恸哭的朱启南相比,和那个倒霉的只差一厘的査维奇相比,还有姚明和他的队友,那些明知希望渺茫仍然奋力一搏的人们,那些同样付出了巨大努力但是空手而回的人们,以及以残缺躯体怀抱并实现奥运梦想的残疾人运动员们相比,菲尔普斯实在缺少一种让人动容的悲情。
 
July 28

游园惊梦

     要么失眠,要么多梦。
     梦还总是很奇怪,有一次梦见和老G一起打僵尸,待把僵尸打败,我和老G相拥庆祝的时候小亲逛街归来,见我俩亲热,赌气站在雪地里不理我。我绘声绘色描述梦境给她听,小亲相当担忧,她说被人梦见在雪地里绝对是个噩兆。
     还有一次梦见自己成了女基督山伯爵,快意恩仇,把前来害我的恶人拿鹤嘴锄给锄死了。
     上一次梦见本系留学生队长不知怎么变成了我的制片人,我又干回记者去了。
     最近的一次是梦见和吴彦祖成了同学,还谈上了恋爱,真是一个旖梦。梦里被吴帅哥紧紧拥在怀里的感觉太真实了,绝对不愿醒来……白天跟小亲说起,她掩面而笑,继而承认自己在梦里多次对老G不忠,不知跟多少男明星成了眷属。
 
      这两天脾气暴躁,难得看了一部不错的电影,《门徒》。两三年前的片子算不算老呢?反正我总是这样落伍,好在片子本身“关于毒品的一切真相”的主题不落伍。古天乐和张静初演得出人意料的好,不能不夸。一个好的演员不管气质如何倔强,最重要的是干这一行就要放下身段。章子怡虽然是国际巨星,但是一表现激动仍然是面无表情两眼直视,额头上青筋暴露。我知道她在使劲啊,可怎么老那个样子。
      刘德华也好。我其实不怎么喜欢这个劳模影帝。黄秋生曾经嘲讽他:演什么都是“刘德华”。这话传到导演尔冬升耳朵里,居然还笑,说黄秋生经常说实话。不过《门徒》是他的突破,比年初看的《见龙卸甲》好太多太多。演员不管多好,仍然是受导演的控制和故事的左右,这两大因素一败,再好的演员也要一败涂地,好比《夜宴》里的葛优。
       尔冬升在影片里客串吴彦祖的上司苗警司,身材发福,头发已灰白。遥想当初他在《一代皇后大玉儿》里的多尔衮,不知该为他的导演成就欣慰,还是为斯人老去叹息。他导演的电影总是力求真实,用心诚恳良苦,所以即使他从来没有成为大师,他也绝对不会沦为王晶那样的匠人。
      
       吴彦祖在《门徒》里引人注目,忍不住下载了他的其他作品看。今天上了一天课,晚上看了他和王祖贤、宫泽理惠的《游园惊梦》。节奏太慢,慢得我胃疼。其实片子很普通,剧情几乎没什么讲头,论封建家族腐朽远不如《大红灯笼高高挂》,论同性恋也不如《自梳》,吴彦祖身材不错,王祖贤则少了《倩女幽魂》里的鬼气,也没有《青蛇》里那样妩媚。她的男装扮相真的不如林青霞,这从《东方不败2》里就有了定论。显然她下了苦功,也算面如冠玉,但就是没有后者自然有霸气。
       说到底,这部电影好的一个是名字《游园惊梦》,一个是后主题曲——林忆莲的《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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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5

kiss from a rose

     总归有点好消息传来,报着必死的信念查成绩,发现通过了普通话的二级甲等,进而又发现过了翻译考试的笔译。心情一瞬大好,必死的人不仅捡了一条命,回到村子里人家还告诉他中了进士的感觉。
     我忙不迭的打电话通知我妈,她以后丧失训斥我“考什么不过什么”的权利了。
     并且今年夏天可以理直气壮的买一条好裙子穿。
     连晚上听这首kiss from a rose都没那么悲伤的感觉了,还心血来潮的把歌词翻成了中文。错误是一定的,而且或许流于恶俗。但是大约的意思应该差不多了。
     
      这首曲子于我来说,是一首舞曲。一首情歌唱出了悲壮的波澜壮阔的味道,像阴暗的咆哮的海。可于我来说,它是一首舞曲。
      两个人的舞曲。
      跳得人热泪汩汩,喉头酸涩。曲终人散,眼含热泪,对舞伴轻声道谢。
     
There used to be a graying tower all alone on the sea  那灰色的塔总是独自伫立在海上
You became the light on the dark side of me             你是我黑色暗边的一束光
Love remains a drug gets me high, but not the pill  你是否知道爱是毒药,让人物我两忘,却不能疗伤
Did you know that
when it snows my eyes become enlarged    当白雪皑皑,我睁大双眼
And the light that you shine can be seen   可以看见你的闪耀光芒
Baby, I compare you to a kiss from a rose on the grey  宝贝,我把你比作幽冥中玫瑰的一个吻
The more I get of you, the stranger it feels, yeah   越靠近,越奇异
Now that your rose is in bloom, a light hits the gloom on the Grey  你的玫瑰开放,光芒照射在幽冥的阴暗之上
There is so much a man can tell you, so much he can say, you remain 无限喁喁细语,无限情话倾诉,你依然故我
my power, my pleasure, my pain, baby    我的力量,我的喜怒哀伤,我的宝贝
To me you're like a growing addiction that I can't deny   你是我戒不掉的瘾,不能自拔,节节上涨
Won't you tell me is that healthy, babe?   宝贝,难道你能说爱能让人茁壮?
But did you know that when it snows, my eyes become enlarged   但是你是否知道,当白雪皑皑,我睁大双眼
And the light that you shine can be seen   可以看见你闪耀光芒
I've been kissed by a rose on the grey, I've been kissed by a rose  那是我与幽冥中玫瑰的一个吻,我与玫瑰的吻
I've been kissed by a rose on the grey (If I should fall...)  我与幽冥玫瑰的一个吻
 
   
July 09

七月的离别

     七月是个让人感叹的季节。
     原来它是每年高考的日子,我们那一年高中后的第二年,高考改到了六月,明显少了杀气腾腾的劲儿。
    
      还有离别。
      大学毕业的离别,简直以不哭为耻,所有人都处于半疯状态。我们那时候是一个拉着一个的后腰,在学校里“开火车”,大伙喝高了,对着一个手机免提对最先回家的小牧唱歌,好像唱的还是韩红的歌,最后男生们聚集起来把女生挨个往半空中抛,我吓得鬼叫。
      每个人的行程不同,我们每晚混在一快吃饭,每天都少一两个。那是一种情感上的凌迟,剩下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沉默。
 
       去年七月,我的第一批留学生走了,好不容易把眼泪忍住,直到办公室才哭出来。
       今年又一批他们走了。我值了一天班,晚上赶到火车站送他们。黑压压的人,黑压压的行李,箱子包都大得吓人。绝对的兵荒马乱。
       他们纷纷跟我拥抱,大家都很HIGH,对于他们来说,是要回国了,对我来说,是装出来的高兴。
       经过健身房,我仍然会习惯的瞄一眼,以前ESSAM和SMITH整天在里面举杠铃。会议室地上的香烟头是马马的,他喜欢一个人在这里喝酒抽烟,to think my life,他总是这么说,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他们和我们庆祝过圣诞节,和小亲玩跳舞毯,教我打桌球说法语,帮我们死机的电脑重装系统,喝醉了跑过来发牢骚,说彼此的坏话,永远在打车的时候打电话过来,让我们告诉司机他们要去珠江路或者金桥市场。
       今天,太安静了。怎么会这么安静。
 
        离别是个苦事,死亡是它的加强版。而它比死亡更冷漠的在于:你知道他们都活着,好好的,在这个星球的某一个地方,你们曾经有过无数美好的细节,可是也许你们永不会再见面。
      
      
July 01

功夫熊猫

       黄梅天的雨不屈不挠的下了两个星期,太阳终于出来了,我的脸上终于长起了疹子。我想,2008年又过去了一半。这被我们盼望和迎接了这么久的一年,前半段实在命运多舛。连这一届的留学生都在毕业演讲上满怀深情的写道:我们对中国更加有归属感,因为我们和中国人民一起经历了快乐和苦难……
 
       昨天晚上和小亲、马马看《功夫熊猫》,三个人笑成一团。有些时候,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自己的国产,我们的熊猫,五禽戏,功夫,书法……,我们的中国元素,总是被别人拿去,装扮得漂漂亮亮耳目一新,就能让人拍手叫好。还有媒体煞有介事的说:功夫熊猫揭示了中国崛起之道。有没有搞错啊,中国的崛起之道被梦工厂给揭示了。怎么说得出口。况且,这部所谓“给中国的情书”的电影,连成龙和刘玉玲两位华人大牌配的都是片子里的小配角,几乎可以忽略。
      不管怎么说,电影本身还是充满诚意的。
 
      课上完了,人几乎处于半放假状态。看了张欣的新书《用一生去忘记》和梁家辉的老书《我对你说》。后者有点意思,如果事先不知道作者的话,根本不知道这是梁家辉写的。文章都很短,看完了会知道这个人喜欢收藏日本漫画,喜欢买菜做饭,看到菜市场挤成一堆的冬瓜会笑出来,有点洁癖,受不了别人在地铁上掏耳朵挖鼻孔,很看过一点书,算半个杂家。就是看不出来是梁家辉,他没有提到丝毫有关娱乐圈,他最受欢迎,得奖无数甚至呼风唤雨的那个世界。他写的最长的一篇居然是纪念臧克家的,我几乎可以保证很多香港演员连这位作家的姓都念不出来。
       这是低调,更是素养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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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1

      我人生里第一次醺然是在19岁的时候。19岁是我的一个坎,经历了很多第一次,这和我的初恋在那一年有关,与之接踵而来的自然是初吻之类的东西,其中也包括醉酒。
      那是非常青春的记忆,但算不上美好。我当时无师自通的发现微微的醉酒让人大胆,并诧异的意识到自己软弱可欺。这个致命的缺点一直跟到现在,每每在重大问题上的将就和随波逐流,都会让我想起19岁的时候,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改变的希望。
 
      在电视台那阵子喝得不少,当时栏目的制片人夜夜笙歌,且有一个奇怪的不成文惯例,但凡有一个新记者入行,必定会被他带着作陪一次,以考验酒量,综合容貌,择其优者。他尤其喜欢在酒场上带着一帮娘子军,转战南北。
      所以说记者,尤其是女记者的身份,往往是很复杂的。整个媒体环境的恶化和用人制度的不稳定性都是决定性因素。
 
     我只醉过一次,在外地采访的时候,被刑警大队大灌一场,被摄像和司机架回宾馆。结果是,那次采访得到了当地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异常顺利。
     酒是公关力的一个重要表现。
 
      各人醉酒表现不同,有人多话,有人开始色迷迷,有人完全失控,事后不记得干过什么,所以三流电视剧才有那么多男人一觉醒来,身边躺个要他负责的女人的故事,恐怖一点的,身边躺个女尸。HOLLY的男朋友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一喝醉就哭,不是嚎啕,是像个媳妇似的抽搭。我这几年认识的人五花八门,有人头天喝醉了,第二天张皇失措跑来问我怎么回来的。这很正常,问题是他这么害怕的原因,是他几年前喝高了杀了一个人。我吓得居然还敢问:那你怎么没坐牢?他欲言又止,最后只告诉我,这不是一个好故事,还是不要听了。
 
      我真正的醉酒表现就是大睡。
      倘若不是睡,而是哭,脚步凌乱到处乱跑,或者话多的话,那只能说,我并没有醉,只是躲在酒的帐子后面,偷偷的发泄了一下。我看得见你,也看得见我自己。在19岁,20岁,24岁的时候,都干过这样的事。我为此得到过恋情,也失去过朋友。
 
      人生最大的快事莫过于,在你想喝酒也喝得起酒的时候,恰好遇到那个你想和他共醉的人,让他敬你一杯。微醺陶然,都是境界,哪怕是酩酊,你也从不担心,自有这个人为你擦尽酒汗,掖好被角,并在浓睡之后讨论门外海棠的绿肥红瘦。
 
     
June 05

桃花洞

     有一种黑洞理论,在某一个时期,这个黑洞会存在在你的周围,它自是无形的,也吸引着无形的事物。事实证明,有忙碌黑洞,这一阵子什么事都赶到一块,与之对应的是空闲黑洞;有倒霉黑洞,对此敏感并不断抱怨的人,往往磁场和倒霉黑洞越来越接近,就成了霉鬼;还有桃花黑洞,烂桃花遍地盛开,莫名其妙吸引异性缘,连人都快变成粉红色。
     
     自2008年以来,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陷到桃花黑洞里面去了。这其中包括短期培训班的留学生,从浦东机场接回来,大巴还没发动,就开始打听我是不是单身。后来某一个还在金桥市场买了一件衣服,悄悄挂在我宿舍门把手上。那衣服着实让人毛骨悚然,黑的,半透明的,镶满莫名其妙的劣质亮片,居然还是个小尖领衬衫款。衣服装在一个可疑包装袋里,上面的代言人是个闻所未闻的胖子。我和小亲、老G面面相觑,最后决定装聋作哑的继续把它挂在门外面。“丑人多作怪”这话是国际通用的,最难看的还最热情,集中了龅牙、骨瘦如柴、驼背几大因素,居然强烈要求我跟他到苏丹去,一说话就是要买飞机票把我带回去。我说那你老婆怎么办?他用含混的极富龅牙特色的英语说:i tell her to go away, find another husband.
     2008年的春天是不是脂特浓粉特香,我已经毫无印象,怨春情绪远没有去年浓烈,可是周围单身汉的态度却往往可疑起来,送巧克力送玩具狗不一而足。除此之外,考个普通话考试也会碰上桃花,并在考试后邀我看他家待产的牧羊犬;连坐公交车都被前所未有的搭讪。到后来连相交8年的水稻都会在电影院里让我大吃一惊的时候,我开始怀疑起来。
     与少女时代相反,我从不惮以最坏的态度揣测自我的魅力,我想,什么样的人才会吸引这么多三教九流人物。那一阵子看陈丹燕的《慢船去中国》,形容年老的婶婆“有种宁静而活泼,文雅而自信的神情,那种神情使婶婆的脸让人钟爱,又不能轻薄。那就是人们说的美人态。婶婆居然一直把这种神态保持到老年。”我想大约我是缺少这样一种“美人态”,进而让人觉得是个easy girl,以至于公交车上搭讪的那位男士在第二天就发短信说感觉我是他未来的老婆。
      这真不是个让人欣慰的结论。
 
      看《立春》的时候,我还真没把蒋雯丽给认出来,她嘴里装了副龅牙,说的不知道是哪个疙瘩的话,土得掉渣。说实在话,我压根不相信,长了一副大龅牙满嘴跑风的人能唱出震动人心的歌剧,这从生理上都不太解释得通。她又丑又胖,好不容易趁着喜欢的人喝高了不清醒,有了个一夜情,结果第二天酒醒的男人就跑到她上班的地方鬼嚎,当着全校人的面痛骂:我觉得你强奸了我!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倒霉催的女人,也可以说出电影中唯一一句掷地有声的话:我宁咬鲜桃一口,不要烂杏一筐。
      
May 11

五月的考试

     事实证明,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你对考试总是不很严肃。五一节都过完了,你居然还不知道10号考试,还不知死活的又把头发烫卷了。在理发店从下午坐到晚上,晚饭都是理发师给你买的吐司面包。
     你现在总是不把考试当回事,所以它们也很配合的从不给你惊喜。你往往是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才去查成绩,然后漠然的对自己说:我就知道不过,你看果然没过。还有种“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感觉。
      其实你一点也不心安理得。你不开心,而且因为你不曾严肃过,你连考试失败的悲壮资格都没有。你只能继续装潇洒,装小痞子,说无所谓。
 
      你偶尔会想起高中的那几年,已经想不出来那三年,早五点半晚十一点半的日子是怎么苦中作乐过下来的,你那时候特别自卑,经常跟自己叨咕的一句话是:我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因为你比别人笨,所以你从来不介意比别人多花时间,你连课间十分钟都不出去,像长在椅子上一样。
      还有你的四级,你的六级。你考计算机二级的时候屡考不过,最后卯足了劲晚上点蜡烛看VB程序,你整天除了睡觉就是计算机了,别的六亲不认。
      结果是,即使你高考成绩不好,你还是撞大运被第一志愿录取了。计算机二级的证考到第三次,你也总算拿到了。
      所以你想,考试是个有灵性的东西。
     
      你认识的那些聪明的人,无一例外都下过苦功。
      那个比你小3岁的男孩,自己连学了三年英语,考了专业八级和雅思,要报送到英国的皇家军校去做交换学生,这是全军唯一的名额。他跑过来跟你借英语书,恭恭敬敬喊你老师,你自己先脸红了。你想对于一个优秀的人,哪怕他比你年少,你也没有资格做他的老师,因为你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这不是谁吃的盐比谁吃的饭多的问题。
      后来熟了,他再向你借书,会调皮的问:老师,不怕我以后超过你吗?
      你说:你肯定会超过我的,而且,我也不应该被你设为标杆作为目标。
      你看着他年轻的脸,已经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他把你当人生路上的先行者,而你已经清楚的从男孩子的自信、勇敢和韧性里看到,他的未来会飞得很高,高到你也许够不到的地方,而届时他会忘记你,即使记得,也只是嘲笑自己。  
       你开始感到害怕了,害怕这种感觉会再次出现,面对不同的更加年轻的面孔,越来越频繁的让你感到沧桑和落伍。
 
       今天你考了五个小时的试,考完了差点虚脱,可是你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考试一直以来被你视作一个包袱,可你并没有好好的为它奋斗过。
       你请自己吃了一顿饭,买了一本杂志,晚上8点的时候你打车从鼓楼回学校。你把自己微微的蜷缩在出租车的前座上,电脑包放在脚边,里面是你背了一天的英汉汉英两本大字典。
        你无情无绪的看着车窗外的灯影, 温暖的流光溢彩的划过去。好像是头一次,你感到自己不年轻了。
 
       
 
 
     
April 11

四月的孩子

     即使到后来我得偿所愿,我仍然会找你。因为在你那里,我总是那么有安全感,那么有特权,你那么温和,发了火也会先道歉。你从来不跟我赌气,哄一哄就好了。你从来不让我等。你其实对我很好。
 
     我是多么害怕被人遗忘啊,一段记忆被视作珍宝,往往是因为当初它是由你与另一个人共建,你永远不希望最后只有你一个人孤独的住在里面。
 
      孤独其实是可以自己治好的,为什么一定要寻求他人的帮助,企图依靠那些不可能让自己依靠的人们。只有在你真正爱的信任的人都面前,才可能完全的打开自己,托付给他。
    
      我们慢慢长大的过程,就是知道,在这些陌生人当中,我们绝不是孩子了,而是一个有力者,一个理性的人,一个不怕打击的人,一个毫不在乎的人,一个知所进退的人,一个能重新收拾破败残局的人。
     把自己的孩子本色,锁在内心深处吧。一直等到那个在乎你的人放她出来,到那时,再来痛哭一场吧。
 
     
March 24

      往往,和过去生活里的人吃饭,说话会肆无忌惮,反正不用装了,可以大声说:那些人我没几个喜欢的。人家接得也很快:那些人也没几个喜欢你的。
      这是一定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你的周围,那么多人,有很多是真正喜欢你的吗?你和他们一起忙时加班,闲时工作,委屈时抱怨领导,一起骂娘,你和他们待的时间比和自己的亲妈待的时间多得多。可是他们仍然什么都不是,拥挤在你的周围,却带不来丁点温暖。
 
      小亲抱怨在南京没有朋友,连一起看梅花看樱花的玩伴都没有。
      蓝叔叔要去上海了,粉丝那么多,可是临了连愿意帮他照顾猫咪的人都找不到。
      我那天晚上心血来潮给打电话给LL,他喝高了点,正在说话的亢奋点上,我撞在枪口上。他絮絮叨叨批评我,针砭时弊。然后我们说起共同的一个熟人。她曾经都让我们以为是朋友,因为她对你好,你于是剖肝沥胆了,还莫名的感激涕零,可是慢慢的你发现,她对所有人都这样。你在她那里并不特别,她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好,而不可能所有人都是她的朋友。最让人伤心的是,在你最需要她的时候,她作为少数知道你的真相的人,却和所有其他的人一样,摒弃了你,把你当混进羊群的狼防着。
      她没有信任过你。
      最后我们都放弃了。我,LL,还有喜欢过她的那么多男孩。她成了我们的伴,可以唱歌吃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心事,但是不指望像诗里写的那样:一转身,她永远在那里。
      大家都很坦荡。
      我并不觉得什么损失,而我想也没有人会这么觉得,包括她自己。
  
      
March 23

三月里来

     三月里上完了四个周的课,建筑结构受压受弯受剪讲得我一个头无数个大。教授老马是个好脾气的女人,在家被女儿胡搅蛮缠,课堂上被我胡搅蛮缠,从来不着急。她往往一段受力分析讲下来,我听着听着眼睛就直了,到后来几乎都走神了。老马一看我呆若木鸡的样子,一开始还问:听的懂吗?我从来不跟她客气:听不懂。到后来她一看我两眼发直,也不问了,直接开始从头复述。
     每次老马费老鼻子劲把我搞明白了,我也立志要把下面那帮乌漆抹黑的兄弟整明白。一遍听不懂就再来一遍,复杂的术语听不懂,就越说越简单:从前,有一个楼,它一共有三层,有天突然地震了……
     我口手不停,边讲边画,声情并茂,比讲故事还要绘声绘色。
     作为一个高中物理化学考试基本不及格的人来说,我太知道上课听不懂的感觉有多糟糕了。
     四个周的课,我病了一场,哭了两次,笑场若干,咳嗽复发无数次。
     期末考试,班上80分以上占了一半,慰我老怀。可居然还有4个不及格,气得我。
    
February 29

这些序言

     偶然发现,自己七七八八写的日记居然已经有十八九本,最成体系的是大学那四年,一共八本之多。
     其中不少被妈偷看过,旁敲侧击说我文字忧郁阴暗心理有问题。而我只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她的生活里有各种微不足道的小快乐。她在每本日记的开篇都写了一个短序,不管她曾经幸福与否,那些文字代表的都是清澈的青春时光,也许是时至今日的我再也写不出来的东西。
 
     第十本日记:2001.9.3~2002.12.31
     某一天,我们发现自己精心呵护的东西为人所骗,所有的真心实意成了别人攻击和嘲讽的武器。不要沮丧,不要灰心,不要丧失希望,不要对一切表示怀疑。我们也许很傻,我们也许没有经验,我们也许容易轻信,但我们从未丢失过我们自己。在成长的道路上,善良和纯洁永远是最珍贵的美德。
     我们永远都有可能有新的开始,而且,永远都不会太迟。
 
     第十一本日记:2002.1.1~2002.4.18
     坚持到今天,我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很爱写字的人。在这些不急不缓的字迹里流淌着我的血液,每一个字都以我的姿态站立着。我讲述着我每一天的故事,做每一件事的缘由,出于爱或恨,但不一定有道理。如果想让我的所有行动都能理直气壮地进行。那么我想,那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疑问和期待被季风吹得很远,所以我不慌张,所以我不害怕。
 
     第十二本日记:2002.4.19~2002.8.24
     我经常干很多心血来潮的事,在不测的所谓天数命定之中。在炎热的气焰中攀登,又一路飞驰下去。风以冰润的感觉滑过我的耳轮,隐约闻到五月里丁香绽放的气息。我似乎有意识地挑选一些并不美丽的事物与我相伴左右,这样我可以随意舍弃,毫不心痛,毫不受伤。而这些,是生活给予我的礼物,还是我恶作剧地从哈哈镜中藐视生活?总会有答案的,我想。
 
     第十三本日记:2002.8.25~2002.12.29
     这本日记意味着又一个新的启程,其实每天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被人为地分割和赋予意义。而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一个有关蝎子和青蛙的故事。我有些悲哀的想,我是不是就是如此,为所有曾背负我过河的青蛙表示歉意,但我却注定刺死它们。因为我是一只蝎子。我想说,很多时候,我真的非常,非常的遗憾。
 
     第十四本日记:2002.12.30~2003.5.5
     从冬天到春天,从彼刻到此刻,我象是在台阶间往返着,跳跃着。很多时候三缄其口,很多时候添油加醋,不断地批判和赞同昔日的自己。我想说的时候,却没有想让他听的人;想听的人近在咫尺,我却又什么也不能说,只有在最私密的角落进行记录,看自己在长大,看自己在轮回的徘徊中,是否变好。
     
     第十五本日记:2003.5.6~2003.9.17
     SS送给我的第二本日记,这本日记还未写完,也许他就已经不再我身边。在日记的序言里直白地说某人某人,不是我的风格,有点后悔,但也不容改正了。我坚信一个人不可能是另外一个人的全部,就像第十四本日记里最后写的那样:惊讶、矛盾、不可思议。那些被填充或尚空白的部分,皆是如此。希望我们都是为快乐而忙碌。
 
     第十六本日记:2003.9.18~2004.2.24
     我仍然觉得不安全。一直以来,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走在奇怪的杂乱的路上。有时会遇见各种方向不明的路标,有时候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十字路口,始终没有找到自己。偶尔在很暗的夜里,张开嘴无声地哭泣。我不知道是否只有青春才有这般含糊的绝望。我不知道是否只有我才有这样的青春。
 
     十七本日记:2004.3.2~2004.4.15
     应该说,我还是有点自豪的。生活中让我坚持的事物并不多,就像这本日记。我坚持是因为没有人可以考证别人的生活,只是不要有一天我们连自己也无法考证。总要有点证据,自己作为史官,记录的是自己当初的年少,音容笑貌,还有阳光的味道。
 
     自此以后,我没有再坚持写过日记,一直断断续续。一个在社会丛林中谋生向上的生物,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时时回头张望自己足迹的。即便有,也是太过语焉不详,写作六要素统统不涉及,心理活动模糊的连自己日后看了都不明所以。
     我只是感到人生是这样奇妙的事物,就像日记里提到过那么多的人,有些你以为会轰轰烈烈,结果只在日记里留个名字;有些以为会擦肩而过,却一直紧紧纠缠。生活安排的故事永远比你预想的还要多,多得多。
 
      676767
February 24

     我落伍到昨天才看到“艳照门”里的艳照,在此之前的一个寒假里,我每日被各类报纸的头条搞得几乎郁闷至死,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对几张模糊照片感兴趣。
     这种不理解当然是因为我没有看到,等到看到了以后,我才知道照片清晰的很,而且我若是报纸总编,不光要做头条,简直要发动麾下小的们做个专版才好。
     因为太不好看了,杨永晴勾着腰洗澡,张柏芝身上有暴晒日光浴留下的印子,阿娇腰粗胸小,偏偏还属她花样百出,比最丑陋的A片还不讲究构图光线,不过美感已经不重要了,照片上看不到基本的廉耻。在屏幕上倾尽舞美打造的妩媚,如何比得上这份真实。
     更因为我们对她们的熟悉,她们曾那么美,而且是我们的同龄人。我们高考的时候,张柏芝出道演星语心愿;我们大二的时候,TWINS出第一张专辑。她们熟悉的像是和我们一起长大成熟起来的伙伴,你简直不能相信艳照上的是她们。
 
     记得那阵子迷小谢的时候,看《特警新人类》。即使是那时候,我也承认这片子故事陈腐老套不值一提。现在却想起当中阿娇和陈冠希演的一对情侣,他送她回家,两人坐在双层巴士上,他把一根项链轻轻放在她的手心,阿娇含羞低下头,还戴着可笑的大眼镜。
      我会联想,假使真的爱过,屏幕下的阿娇和陈冠希是否也有过这样唯美甜蜜的时刻,不黄,也不暴力。即使是他在要求为她拍的时候,她或许也觉得分外刺激有情趣,而且不用想着怎样面对小朋友。假使真心曾经存在过,哪怕一丝一毫,这都不是多么猥琐的事。怕的是,自己先把自己当成toy,或者把爱情和人生当作game,然后反而要求别人尊重:这不是游戏,这是我的人生。
     
      阿娇并不凄惨,毕竟陈冠希不是无名鼠辈,靠这点下三滥要挟自己,照片的流出也不是通过自己的密友,一句“很傻很天真”居然也有人鼓掌喝彩赞其勇敢,遥想当年劇美凤孤军奋战,五次召开记者会道歉还是被逼远走他乡。好歹自己现在还有英皇撑着,最不济有个阿SA帮衬。
     
      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时代,再不堪不雅,终究也只搭个艳照门。是门,就总有走得过去的时候。克林顿的拉链门都闹上全球媒体的头条了,现在不也扛着大旗给希拉里赚吆喝。哪怕是最爱惹是生非的人们,好奇心也有过去的一天,这是对于艳照,也对于一切恶意中伤的流言。
      因为没有人会一直倚在门边上天长地久的等着看热闹,门的主角早就走到千里之外,一扇破门一点也不影响新生活甚至锦绣前程。哪一日衣锦归来,那破门又被视为牌坊,犹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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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7

i am legend

     折腾了一圈,又把头发剪短了,现在像一颗蒲公英一般。ron在视频里看到我,遗憾不已,我说我已经开始想念我的长发了,他说:me too.
    
     雪还在下,好像不知道疲倦。一层层的,窗外的松树上胖胖的毛绒绒的雪。奇怪的东西,好像连所有的颜色和声音都吸走了,就安安静静的下着,然后等着你早上拉开窗帘时的一声惊呼。
     不管是垃圾车上,还是路边小区的加长林肯上,它一点也不偏袒或嫌弃,好像就在这个时候,万物平等得像我们孜孜以求的一个好莱坞传奇。
 
     给《i am legend》找硬伤的那阵子热潮好像已经过了,可是我还是忘不了那种旷世的孤独感。不管它最终要说的是什么。
     if any body out there, i can offer food, i can offer shelter, i can protect you, if anybody out there, please, you are not alone.
     当你能开着蝰蛇跑车在高楼大厦间追杀鹿群,当你能在家里挂满梵高和莫奈的真迹,当你能随意进出任何一家商店免费享受,当你能像世界之王一样,站在战斗机机的机翼上打高尔夫,当你独自拥有全世界的时候,你却愿意将其所有,换取一个人类伴侣。
 
     昨天很晚的时候和梨子聊天,她是很难得的一个人。对于一个社会人来说,乖巧圆滑并不难,难得的是在此之余,你居然还会觉得她诚恳。可是就连这样一个诚恳的人都说,自己没有朋友。我从没有想过她会感到孤独。
     领了结婚证的球球说:就结婚吧,我也不去想那些爱情什么太虚幻的东西。
     连特立独行的hk,也开始反省自己,并不遗余力的劝我:找个差不多的人就行了,帮我也找一个。
    
      我知道生活是琐碎平淡的,我知道爱情是虚幻易变的,我知道孤独是这样的难过,每当地球转到太阳背面,我们得到一个名叫夜晚的礼物,它像一个双面的镜子,自我小得看不见了,而孤独却被成倍的放大。我知道你和我,和那么多人一样,抱着自己的心,一宿不睡,等待天亮。
      我都知道,也都接受。
      可是,亲爱的们,终其一生,我们寻找的不是一个同桌,一个室友,一个合伙人,我们寻找的是一个人生伴侣,从他的眼睛里你看到自己,爱情不过是皮相,教你在尊重之外找到相惜的灵魂。
      我不知道怎么能找到一个与此“差不多”的人。
      而我相信你即使在异乡痛哭的时候,仍然坚持着孤独。是因为这个星球上的人那么多,你只想找到属于你,而你也属于他的那一个。你相信他在那里,也同样的孤独着,等待着你。
      如果有一天,你领着一个陌生人,对他,对自己,对我深深微笑。那么亲爱的,无论是否有这么一天,你都是一个传奇。
                   
 
     
January 05

新年快乐

     2008年元旦,在家逗留三天。听妈发牢骚说她可怜死了,没有女婿前来孝顺。我献媚:等我发了课时费,你想去哪儿玩?国外的。她很没创意的说新马泰吧,又无精打采道:跟你出去没意思,我要跟我女婿出去。
     天知道她女婿在哪个旮旯里。
     HOLLY恋爱时瞒着全系人,我想不通,恋爱光荣,为什么藏着掖着。真是性格古板的典型。而我原本严肃,在毕业后即完全扭转,现在业已脱缰如马,往往嬉笑怒骂口无遮拦,所以磊子曾痛心疾首:你为什么这样呢?你明明不是这样的,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把别人都吓跑了?!我嬉皮笑脸问谁,他还真说出个名字来。
     他不知道我回去想起他的话,忍不住哭了。真正爱我的人,不会被我吓跑,哪怕我长出三个怪头,他也会深深凝视,细细亲吻。
     这简直是童话了,所以更加低落。
 
      2005年元旦,工作后的第一个元旦,单位值班,没有值班费,大清早和妈在电话里吵了一架,原因不详。
      2006年元旦,为双选操心劳碌,几乎没剥一层皮。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反命题也成立。开了一个坏头,整个狗年极其不顺利,犯尽无数小人,奄奄一息。
      2007年元旦,辞职在家,待业老青年。
     
      这几年的日子过得这样快,又迥然不同,以至于我轻易的就记起它们,历历可数,是经的多了,还是心麻木了。
      年一直在过,明明已经不愿意再作应景的形式,12点钟声敲响时我只在自己的梦里走着,可是仍然会在这开始的某个时候,有一些愿望从心底里浮上来,像执着的泡沫。那是对自己的不满,对自我缺陷的承认和无奈的绝望和绝望时还妄图咸鱼翻身的一点侥幸的希望。
      即使是那一点侥幸,也值得我在这新的一年里,在最孤单的午夜里,积攒起所有的勇气,再竭力尝试一次。
      after all, the spring is at the corner, a season when nothing is impossible and all can be new again.
 
               
         
December 20

信仰

      在15名穆斯林学员的一致造反下,终于在这一天和广大中国回族同胞普天同庆,过了一个没有课的古尔邦节。
      作为在中国教育环境中成长的人们,很难理解其他国家对于宗教的狂热和虔诚,好比他们不能理解我们——没有信仰的人生该是多么的无聊和荒凉啊!HOLLY居然曾经试图在常用汉语课上舌战群儒,和他们讨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结果没5分钟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教徒自有自己强大不可推翻的宗教逻辑。
 
      为了本次古尔邦节,他们从两个星期前就敦促放假、祈祷和祭祀事宜,要求一定要one goat and one sheep,并在体重上给予严格限制,肯定不能是肥羊,20kg以上的不要。平日里,所有穆斯林教徒都有一张夏令时或东令时时间表,一天祈祷5次,雷打不动,时间精确到分。星期五必去清真寺,系里开车的猪哥那天连中午饭都吃不安稳。12点20分必须准时出发,一帮穆斯林在边上催着看手表,他们是真的急,怕赶不上与真主安拉的交流和对自我的忏悔。  
      据说比较极端的是外训系以前某次出去参观,大巴停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加油。大概是到了祈祷时间,突然全体穆斯林学员一起下车,跪成两排对着太阳开始唧唧咕咕念古兰经。
      全服务区的人都看傻了。
 
      上学期的ibrahim临别中国前的一大遗志是让我一定要去清真寺,本学期他的埃及同胞essam前仆后继,不仅i大力游说我去清真寺,而且下载了一大堆关于穆斯林的宗教教义。每每见面就会问我看了没有看了多少,一旦不满意,就会用刚学的中国话大骂我“讨厌”或者“你是神经病吗?”之类。标准的欺师灭祖,这两句经典话都是我教给他的。
      BBC新闻里的耶路撒冷圣城人头汹涌,据说这一天所有的犹太人都会汇集在哭墙前,为自己曾丧失的国土和受过的巨大的民族羞辱同声一哭。
      中国人不这样,我们总是在孩子要高考、老妈生重病、老公有外遇、单位评职称这样的节骨眼上才临时抱佛教。在佛前跪下时还摊上手掌,稍后又紧紧攥住,唯恐接不到握不紧佛的恩泽,贪心得很。
      我总是微笑的对我的穆斯林、基督徒和印度教学员说:我们中国人只相信自己。
      我们没有信仰,可是关键时刻,我们比谁都更肤浅和功利的迷信着。
     
November 24

字典情人

     慢吞吞一天三五页的翻着,这本四百多页的被我称为《十四章经》的东西总算是只剩几十页了。想开始八月中旬刚开始的时候,真是艰难啊,尤其到翻了一个半月居然还没突破一百页大关的时候,绝望得以为共产主义都快到了,我的教材还没翻完。
     白天上课,晚上翻译,路上看见留学生微笑打招呼,要么英语要么法语连简单的西班牙语都会了,日子每一天都很像。这就是院校里的工作,没有大的压力,所以人家总问:当记者多有意思啊,电视台多好啊多刺激啊多有故事啊到这儿来干吗?
     除了压力不同,干了两年半的记者,真没觉得多好多刺激多有故事。这里的新闻总是依附在过年过节政治会议高考中考秋冬换季上面。像现在,已经小雪节气了,天气到了正午还这么热,难道不是新闻吗?是不是可以理所当然和环保扯上边呢?过两天一定骤冷,到时候不又是一篇新闻吗?天冷了,感冒咳嗽的人当然要多了,专家不要说两句怎么防寒保暖吗,五保户下岗工人是不是要关心一下了,哪个地方组织献冬衣献爱心是不是可以出来秀。这一组新闻够记者吃一个星期的了。
     新闻每一年都很像。
     任何工作上了轨道,都会千篇一律面目模糊。
    
     我的教材到了收尾工作,也开始潦草糊涂起来。每每翻了半页不到,就要无事生非一番,要么打祖玛球要么看电子书。一本教材接近尾声,祖玛球技术已经炉火纯青,早就通了13关。电脑里看过的小说存了一大堆,亦舒的张欣的张爱玲的。
     这两天又开始看电影。
     《色戒》等不及完整版了,花5块钱买了盗版碟,剪得真干净,激情镜头加起来还没有预告片里的多。事先就看过原著,再看电影,又回过头看原著。李安是实在人,基本上是跟着张爱玲在走。惟独结局有些微不同,张爱玲的《色戒》里,易先生心满意足,因“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因此他憋不住的喜气洋洋,“脸上又带三分春色”地回家琢磨怎么跟易太太圆谎去了。李安仁慈,让梁朝伟独自坐在她曾睡过的床上,忍不住的落下泪来。这一滴眼泪不多,好歹是给可怜的王佳芝一点残留的爱怜悲悯。
     最喜欢的一场戏是她放走了他以后,独自在街上坐三轮车。那年轻的小伙子卖弄车技一样的在路中间转了一个弯,音乐一顿一挫的响起来,三色的小风车转得欢。他转过头给她一个笑:回家去呀?她沉默了良久,才说:哎。这满街的人,只有她最仓皇。她谁都没有,父亲带着弟弟去国外,她被留了下来,在亲戚眼皮底下挨日子。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组织,为了这个组织她爱上了自己的仇人,现在她连这个组织都背叛了,她哪里还有家。前面嘟嘟的吹着哨,路被封锁了。路人急道:我要回去做饭。巡警呵斥:看医生还行,做饭怎么行。她抿了嘴角,像是一个笑。戴着那颗闪亮的“像是一颗异星”的火油钻,她的手伸到衣领下摸到了那颗以防万一的毒药,现在也不用防了。这个时候她突然记起那一声响亮的“王佳芝”,那时她还是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沉醉的看着舞台上的布景,一回头看到他们站在高高的看台上,严肃的说:上来啊。她不知所措的看着他们,那时候她还没涂口红,头发也是直的,脸色有点黄,扁扁的面孔没有媚的风情。他们说,上来啊。她就上去了。结果再也下不来了。
     汤唯和王力宏演得都好,汤唯的美被一点点挖出来,难怪一开始普遍不被看好的她到最后连眼睛最刁的王晶也心悦诚服。王力宏的好面相则被李安刻意忽略了,整部戏里没有一个地方用得上他的帅气,这样总算可以好好演戏,而且居然演得还不错。在刑场上的最后一瞥里,有恨有怨有震惊,有一些说不清楚的毒和泪的东西,那点说不清楚的东西才是好东西。
     《字典情人》是小亲的强力推荐,中文名不太好懂,英文名也不好懂——the sleeping dictionary.
      说穿了很简单,上世纪三十年代初,英国的年轻官员们陆续被派到东南亚一带的一些部落做一些开化教育工作,在一个名叫“沙劳越”的部落里,每一个官员都会被配给一位年轻的当地女子,教他们学习部落土语,同时尽一些妻子的责任,但绝不可以通婚。她既是他的字典,也是他的情人。
     小亲的推荐是因为女主角够美,难得有一种又天真又健康的性感。至于男主角,小亲说他有一张月亮脸,我后来才发现她说的不是八月十五的月亮,是月牙,那是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鞋拔子脸。电影是不错的电影,结局还算完满,忧伤的东西有一些,但不多。经历了一些坎坷,他和她逃了,走了,隐身在另一个更古老更神秘的部落里,随他们生活。电影的结局到此为止,我只怕那年轻的英国男人日后要后悔,他放弃了自己的国度,语言和历史,他整个抛弃了曾经的自我,和她在亚热带丛林里漂流。我不知道在未来颠簸奔波衣不蔽体的日子里,他会不会怀念曾有过的绅士生活,会不会怀念自己看过的电影喝过的香槟。他们的孩子长大以后,会不会极度渴望自己父亲那一半血统所在的英国,从而怨恨自己的父母。
     大团圆的电影结局总是经不起推敲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幸亏泰坦尼克沉了,要不然露丝和杰克的爱情怎么办呢。
    
     小亲开始和老G恋爱了,整日价腻在一起,并对我说:她觉得和她恋爱过的所有男孩子里,和老G在一起最开心。我立刻毫不留情的笑话她:得了吧,才谈第二个男朋友,